分類:研究生(碩、博)

2015年港澳台生報考大陸研究所 [香港試點] ── 報名須知

本報名須知內容以「香港試點」為主,其他試點相關訊息請參照「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 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gatyz/index.do

免責聲明:各大陸院校的招生資料及內容概由該院校負責,其解釋權歸該院校。

下載文件: 香港考區報名表 (自行下載全部列印後人工填寫,勿電腦打字)

1. 機密推薦書 (共2頁) (請自行列印兩份) 檔案下載:article01
2. 報名登記卡 (共1頁) 檔案下載: article02
3. 申請表 (共7頁) 檔案下載:article03

登記卡、申請表填表範例:範例下載

報名日期:2014年11 / 20日(四)至2014年12月19日(五)
【香港報名點可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包含外國學歷證件)。如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自行寄件至香港報名點,日期以郵戳為憑。】

【香港】報名地點: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05室。
網址:www.bhkaec.org.hk;電話:+852-28936355 (鍾小姐)  傳真:852-28345519 (請於上班時間聯繫:星期一至六 AM9:00─PM17:30)

● 考試日期:2015年4月11日(六)、4月12日(日)。考試地點預定為「香港理工大學」。(考試地點以准考證載明資訊為準)

一、 繳交:

1. 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名登記卡」。(須人工填寫,不接受電腦打字)

2. 兩張2吋×1.5吋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張貼於申請表,另張在照片背面寫姓名後繳交)

3. 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薦」(機密推薦書),自行以平信封裝後寫上考生姓名,並請教授於封口處簽名。(封口處簽名非硬性規定)

4. 下列文件之「影印本」各「一式2份」,須完成以下作業程序:

A. 中文版的學士或碩士「學位及畢業證」或同等學力之文憑影本,須附發證學校認證單位證明章印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B
. 中文版的大學或碩士學位「歷屆成績單」須蓋教務處證明章印。(曾轉學或插班者,須附前校各學期成績,同樣須蓋前校教務處證明章印)。

C
. 台灣考生請繳交有效期限在2015/4/15之後的「台胞證」影本。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繳交「在學證明」,必須加蓋學校章印,學歷證書則在錄取前補交即可。
持同等學力或跨專業報名者,考生必須自行與欲報院校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學歷需通過認證,「香港報名點」可採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證件審核:(1) 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明文件。(2) 依據台灣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其它報考單位如有要求,則應到大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先辦理學歷認證。)
持大陸學歷報考者,可洽夏潮聯合會諮詢,電話:(02)2735-9558。

5. 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者,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港幣六百元匯票」。
匯票抬頭 (中英文擇一),請自行檢查空格及字母是否完全正確,有錯須返原分行重開: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 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匯票一經報名繳交,恕不退還;請注意,郵局沒賣匯票,銀行週末一般未營業,請週一至五到外匯指定銀行購買)

7. 採通訊報名者,請附上「回郵小信封(信封上填寫考生收件地址)和「自主檢查表」(表格上方填寫基本資料),放置於所有繳件資料上頭一同寄出。檢查表格下載

8. 若非本人自行前往報名,請另繳交「委託書範本下載
需註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身分證字號、未能親自報名事由,及受委託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受委託人限代報1名考生,並請攜帶證件以備核驗)。

9. 報名時不需交體檢表,於入學時再繳交給學校即可。專業資格、學術論文、著作或發明、專利及科研成果等資料,請自行交予欲報考學校,如沒有此類資料亦可免交。

10. 申請「公費全日制」研究生(是否提供公費生按學校當年度簡章中規定為準),如考試合格但未獲批准為公費生,仍願意自費就讀者,請在申請表第七頁備註欄中註明"若未錄取公費願自費就讀")。

11. 申請碩士學位課程者年齡一般在40 歲以下。 申請博士學位課程者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報考港澳台聯招部分學校並未嚴格要求年齡限制,請超過上述年齡者事先與欲報考院校做確認後再報考。)
年歲的計算法:自出生日起到入學當年的9月1日止。

二、填表必須按「各校最新簡章」規定,並依「學校專業目錄」註明擬選讀之院校、專業及研究方向。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填表欲查詢「學校代碼」:港澳台聯招研究生院校代碼表(院校代碼表下載)

三、考生皆可在香港、澳門、廣州或北京任選一地報名,其報名點會在當地安排考試地點參加初試。(請留意!報名完成後,考試地點無法變動。)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 初試定於2015年4月11日 (六)、4月12日(日)

二、 報考碩士生一般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
(報考MBA者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考試,部分專業考一門或三門業務課);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個別科目如多於3小時,另日進行),考科需查詢各校專業目錄。

三、碩士研究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專業課滿分各為150分;MBA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研究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四、 初試合格者,複試與否及複試內容、方式、地點由招生院校決定;複試日期一般為2015年6月中之前,由各校通知安排。(複試相關請自行洽詢各校招生單位)

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一、 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5年6月中旬後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

二、 新生2015年9月中旬前入學,具體時間由錄取學校在 「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體格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三、 新生應按時到學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 學生入學後應遵守校規,努力學習。凡因學習、身體或其他原因,院校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按該院校有關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2年至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大陸研究所學校簡章目錄

各校簡章及專業目錄網址連結(請點選進入學校網站招生頁面查詢)

北京大學(★獨招)
清華大學(★獨招)
北京大學醫學部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農業大學
首都師範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 (北京)
中國中醫科學院 
中央民族大學
上海大學
上海體育學院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中醫藥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寧波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師範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中醫藥大學
蘇州大學
江蘇大學
浙江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東南大學
東華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浙江中醫藥大學
江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武漢體育學院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武漢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南大學
湖北中醫藥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
安徽師範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山東大學
山東中醫藥大學
湖南大學
湖南中醫藥大學
雲南大學
雲南中醫學院
東北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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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醫科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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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醫科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西北大學
長安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成都中醫藥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體育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廈門大學
華僑大學
福建師範大學
福建中醫藥大學
福建醫科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中山大學
南方醫科大學
廣東藥學院
廣州體育學院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中醫藥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
 天津體育學院
 天津商業大學
外交學院
安徽醫科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深圳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長春中醫藥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浙江理工大學
鄭州大學
福州大學
中國農業科學院
浙江工業大學
揚州大學
青島大學 
集美大學
閩南師範大學
請注意!!
以下院校請直接與學校聯繫報考,或至學校網站查詢詳情:
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各系所,皆為獨立招收申請制,不需參加聯招,請自行與學校聯繫報名。
復旦大學部分院系博士班,以及廈門大學部分院系博士班,採聯招+申請並行制,請詳閱學校招生簡章說明。
中國人民大學除聯招外,另接受台灣4所大學申請推薦免試碩士班。

(各校網站陸續更新中…)

報考以下藝術類院校及其它藝術類招生單位,請親至該院校報名(函報)考試:

北京電影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2015年大陸研究所港澳台聯招注意事項》(香港報名點適用)

一、報考港澳台研究所考生請留意,報名時繳交的畢業證書和成績單等證明文件,須完成以下認證程序:

1.畢業證書影本:須附發證學校認證單位證明章印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辦理方式:可攜帶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至學籍承辦單位處,申請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2.成績單影本:須蓋教務處證明章印。
3.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有關學歷證明請先與各招生報考點聯繫,報考單位如有要求,應到大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先辦理學歷認證。
「香港報名點」可採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證件審核:(1) 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明文件。(2) 依據台灣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二、外國學歷部分,以下提供幾個學歷認證系統供參考:

1. (1)大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2)台灣教育部外國學歷認證請參考「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並聯繫相關單位。  (外國學歷認證過程時間較久,請報考者提前作業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2.修業方式為函授、未經台灣教育部認可的在台分校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畢業學校未在台灣教育部列舉之參考名冊內之報考者,除非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件之外,概不予受理。

3.依據台灣教育部學歷認證方式辦理者,若報名點對其學歷採認存有爭議,考生需補繳「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三款辦理)

4.美國大專院校之參考名冊,請參考「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留學指南中,所列之「美國大專院校認可名錄」。

三、港澳台聯招之招生報考點如下: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