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港澳台生報考大陸本科(大學) [香港試點]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1. 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 台灣地區考生,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 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台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4.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5.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報名地點:

夏潮聯合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70號6樓。
( 位於"敦化南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捷運"六張犁站"下步行約五分鐘 )
電話:(02)2735-9558;傳真:(02)2735-9035

 報名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點到中午12點;下午1點30分到6點。
中午12點到1點30分休息,以及週六日、例假日休息

 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網上預報名時間:3月01日 至 3月15日 止 (考生自行上網填報)
【第二階段】繳交證件及拍照:3月17日 至 3月31日 止 (週六日、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先另外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應及早自行直接與欲報考的院校聯繫報名術科

 考試日期:2014年5月24日(六)、25日(日),共兩天。

 報名方式:
2014年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 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lzbmstudent/)(預報名期間網站才會開啟),進行預報名。網上報名系統說明 .doc
預報名: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請自行列印預報名單,考生必須牢記自己的「預報名號」及「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相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

【填報志願】查詢院校科系,請參考: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專業目錄》 第一批次院校簡章第二批次院校簡章

2. 現場正式確認報名:

辦理正式報名手續時,請「考生本人」親至本會現場拍照並繳交:

◎ 下列文件之影印本一份,並必須帶「正本」以核對。
(1)本人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書」(應屆生須請學校開立「在學證明」,或將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至註冊組蓋章,不可僅繳交學生證影本。)
(2)高中各學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在入學前再補繳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
(3)有效期限內之「台胞證」(有效期限以報名截止日為參照。)

◎至「夏潮聯合會」報名的考生,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港幣匯票600元」。匯票請至有外匯交易的銀行辦理 (郵局不售匯票)。
匯票抬頭: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或  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匯票抬頭中文或英文,依銀行要求,選擇一種開立即可)。

報名後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繳交「兩吋彩色」大頭照2

4. 凡於本會報名之考生,均不得委託報名。

 填報志願:考生在網路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專業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

2014招收港澳台區第一批次本科學校名單 (141所)
2014招收港澳台區第二批次本科學校名單 (129所)
2014港澳台區招收本科預科班學校名單 (27所)

‧報考內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兩校對港澳台生聯招考試」。

(註) 「預科班」補充說明:

為海外華僑、外籍華人及港澳台青年報考內地高等學校而開設的大學預備班,錄取分數低於一般本科錄取分數。經過一年學習各科成績合格、並通過學校考試後,可取得正式學籍繼續學習。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報兩所預科院校。

(註)「專業服從」補充說明: (建議「選校不選系」者勾選)

考生考試成績已達學校錄取標準,但未達所選科系錄取分數,若勾選「專業服從」者,則交由學校自行安排考生進入同類別的其他科系就讀。

 考試:

1.考試科目類別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註) 各科系選考「理組」或是「文組」或是「文理兼類(選考文、理組皆可)」,請參照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專業目錄》(同上)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試大綱》及歷屆考古題,考生可徑往索購。

2.考試時間:2014524()525()

3.考試地點:九龍
(欲在香港考試的台灣考生一律填寫“九龍”,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錄取:

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www.ecogd.edu.cn)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