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港澳台生報考大陸研究所 [香港試點] ── 報名須知

■ 本報名須知內容以「香港試點」為主,其他試點相關訊息請參照「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 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

 2017年港澳台聯招採取兩階段報名程序。所有考生必須先行在網上進行報名手續,否則確認手續不能進行。確認手續之後,報名才告完成與接納。

■ 外國學歷現場確認須知:凡持台灣以外、大陸以外的學歷且報名香港試點者,現場確認日期為2017/1/6(五)。請務必在2016/12/30之前來電預約。

■ 重要日期

  • 網上報名:2016年12月01日至12月15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逾期不再補報。
  • 現場確認:夏潮聯合會接受考生委託轉交確認資料日期:2016年12月19日至30日,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6點。12月21日(三)、25日(日)不開放確認報名。
  • 考試日期:2017年4月8至9日。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  網上報名:
     日期與時間:2016年12月01日至12月15日。
     注意:請在規定報名日期時間登錄 「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www.gatzs.com.cn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訂正網報信息。逾期者將不能現場進行確認報名。
     注意:由2015年度開始,夏潮聯合會只接受考生委託協助確認手續及轉交確認資料至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所有考生必須先行在網上進行報名手續,否則確認手續不能進行。
  • 確認手續:
    日期及時間:
    夏潮聯合會接受考生委託轉交確認資料日期:2016年12月19日至30日,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6點。12月21日(三)、25日(日)不開放確認報名
     報考者必須親自完成確認手續,不接受通訊報名。無法親自前往者可填寫委託書由親友代理,一人僅能受一位報名者委託。
     香港試點僅能接受網上報名編號為 H 開頭的考生。其他字母開頭的編號,為其他報名點或自行辦理申請的學校代號,恕無法在香港試點完成手續。

二、報名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台灣地區居民身分證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考生。
2.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 須具有與內地 (祖國大陸) 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以下簡稱博士生) 須具有與內地 (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 申請人可以聽、說普通話、書寫中文。申請人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之學者書面推薦。
※機密推薦書參考格式 (共2頁) (請自行列印兩份) 檔案下載:article01

三、報名手續:

  • 分為網上預報名及確認報名兩部分。所有考生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兩部分報名,否則不能參加考試。考生先自行登入網址 www.gatzs.com.cn 完成預報名手續及打印預報表。預報名後,考生須記下密碼,作為日後登入查閱資料用。
  • 已於網上預報名的考生須擕備下列證件及資料,親自辦理確認手續:

1. 繳交﹕
(1)下列文件之副本各一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
 預報名表 (委托報名者, 表單需加考生簽名確認)。
 台灣考生繳交有效期限內的台胞證;香港、澳門考生繳交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文憑。應屆畢業生需提交蓋有學校戳印的正本在學證明 (應屆碩士報考博士需同時繳交「大學畢業證書」與「碩士在學證明」)。
持同等學力或跨專業報名者,考生必須自行與欲報院校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2)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者,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
港幣六百元匯票」。匯票抬頭 (中英文擇一) :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或
BEIJING 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抬頭的空格及字母必須完全與上述相符,有錯須返原分行重開。匯票一經報名繳交,恕不退還。請注意,郵局沒賣匯票,銀行週末一般未營業,請週一至五到外匯指定銀行購買。

(3) 若非本人自行前往報名,請另繳交「委託書範本下載
需註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身分證字號、未能親自報名事
由,及受委託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受委託人限代報一名考
生,並請攜帶證件以備核驗)。

2.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院校進行現場確認 (或函報確認) ,並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可諮詢招生院校。

四、報考類別:
1. 港澳台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
2. 港澳台研究生在學期間可參加就讀院校優秀生獎學金評選,申請有關獎學金。

五、考生只能以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進行港澳台聯招確認手續

六、入學考試(適用於在香港報名點的人士):
1.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2. 初試時間:2017年4月8至9日於香港舉行。
3. 初試地點:香港理工大學 (待定)
4. 初試科目:

  • 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分) 及管理類綜合能力 (滿分值200分); 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分) 和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課 (滿分值均為100分);
  • 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考一門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分) 和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 (滿分值均為100分)。
  • 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 初試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三個科目者,基本上第一天考兩科,第二天考一科。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科目,如建築設計,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實際情況依准考證為準。
  • 初試合格者,複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5. 複試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 複試日期:2017年5月底

七、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1.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7年6 月下旬由招生院校寄發考生本人。
2. 新生於2017年9月中旬前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3.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九、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學位證書。

十、免責聲明:

1.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繳交的報考費及報考資料概不退還。
2. 各院校的招生資料及內容概由該院校負責,其解釋權歸該院校。